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规则

(2026年【4】月【10】日发布并生效)

前言

欢迎使用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规则》(以下简称“《保护规则》”)。请您仔细阅读《保护规则》后再继续使用,特别是加粗的与敏感个人信息相关的、与个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表示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保护规则》的内容,同意不意味着本系统会一次性、使用捆绑方式收集所有涉及的个人信息,仅会在您使用相应的功能 / 服务时进行收集。本《保护规则》可能随着本系统功能的变化而更新,请您定期查阅以了解最新版本,涉及关键条款的变更,本系统会主动提醒并重新征得您的同意。

特别提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注意,我们已明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章节,请您仔细阅读。

我们尊重并保护所有用户的个人隐私权,并严格遵守处理目的合法正当、处理规则公开透明、仅收集必要信息、在最小范围内使用、充分保障个人权利的原则,采取合理有效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如您对《保护规则》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文末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1. 本系统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信息

1.1 身份核验与登录

我们会通过“上海教育认证中心(基础教育子域)”提供的姓名、证件号进行身份信息校验。上述信息仅用于核验您的身份真实性,不会向第三方提供。

请注意,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我们仅将其用于核验学生的真实身份,并会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

1.2 日志信息

为保障服务安全和优化用户体验,我们会自动收集您使用本系统时的操作日志信息,包括访问时间、操作记录等。此类信息不包含您的明文身份信息,仅用于故障排查、安全审计和服务改进,保存期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3 使用 Cookies 的具体用途

● 记住您的身份。例如:Cookies有助于我们辨认您作为我们的注册用户的身份。

● 分析您使用我们服务的情况,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包括适应用户设备的展示页面。

●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管理 Cookies。但请注意,如果停用Cookies,您有可能无法享受最佳的服务体验,某些功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2.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2.1 共享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获得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2 转让

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除非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且会依法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3 公开披露

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3. 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信息

3.1 存储地点

您的个人信息仅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不会向境外传输。

3.2 存储期限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存储您的信息,超过期限后会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3 安全措施

我们采用国密算法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您的信息被泄露、篡改或丢失。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我们会及时向您告知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4.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未满 14 周岁儿童:要求监护人同意儿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对于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使用我们的服务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已满 14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收集需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我们会限制相关功能的使用范围,避免过度收集未成年人信息。

● 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获得监护人单独同意。

5. 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和行使方式

● 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个人信息”,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 更正和补充您的个人信息:当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您可以通过本人所在学校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 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如需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本人所在学校联系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6. 规则更新与联系方式

6.1 规则更新

本《保护规则》可能因功能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更新,更新后会在本系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在涉及关键条款变更时重新征得您的同意。您继续使用本系统,即视为接受更新后的规则。

6.2 联系方式

根据本《保护规则》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是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您作为个人信息主体,依法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补充权、删除权等法定权利。如您对本《保护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行使上述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962066-2;

●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20号,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